
昨日,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出新区成立以来房屋租赁行政执法最大罚单:一印刷厂涉嫌制造阴阳合同逃避缴纳房屋租赁税费,被罚款79638元。
经出租屋管理部门查实,位于公明田寮社区的这家印刷厂在2006年6月、2008年8月、2009年3月将一部分厂房分别出租给三家公司经营,制定了三份阴阳合同,并以高价出租,低价到房屋租赁部门办理合同的办法谋取利益,实际上其出租价格与合同上的价格有较大出入。根据该厂出租面积与合同上的实际面积不符且隐瞒面积的事实,在取得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昨日,公明房屋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印刷厂开出79638元的罚单,并依法追回欠缴的房屋租赁管理费7963.8元。
据了解,此案是光明新区成立以来,房屋租赁行政执法行动中开出的最大一宗罚单。本报记者郝又满 通讯员唐小宁报道